关于对学科带头人、学术(后备)带头人进行聘期考核的通知:
学校拟对聘期期满的各级带头人进行学术业绩验收考核,具体要求见压缩包通知。
简短要求如下:
1.考核对象:“十三五”期间遴选的全部学科带头人、学术带头人、学术后备人。
2.考核方式:各学院统一组织考核打分后,经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对各级带头人学术业绩和教学工作审核后,将结果上交科研处。
3.提交材料:
附件1.2.3纸质稿一式三份,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(佐证材料首页要按照附件1编制成目录)。电子版一份。按照学院为单位,一并提交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于冰老师处。
4.提交时间:2020年7月8日前各学院将考核材料交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。
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考核,按时提交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