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、各校级重点学科:
根据庆师发〔2021〕4 号文件《大庆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》和庆师党发〔2021〕16 号文件《大庆师范学院学科带头人及学术(后备)带头人管理办法》有关要求,综合考虑学校工作统筹安排等诸多因素,学校拟于2022年11月底至12月初对我校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年度检查,对学科带头人及学术(后备)带头人进行年度考核。为确保各校级重点学科圆满完成年度建设任务,确保学科带头人及学术(后备)带头人顺利通过年度考核,现对各校级重点学科、学科带头人及学术(后备)带头人进行年度检查和考核进行提示,希望各校级重点学科、各级带头人及早着手,做好相关准备工作。
1、各校级重点学科所在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重点学科依据庆师发〔2021〕4 号文件《大庆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》年度检查有关要求,进一步明确建设任务指标,做好建设任务落实的相关工作。
2、各学院根据庆师党发〔2021〕16 号文件《大庆师范学院学科带头人及学术(后备)带头人管理办法》有关要求,对照各级带头人需完成的年度任务指标,对各级带头人进行考核前的提示,要求各位带头人对照指标要求检查自己任务完成情况,并做好下一步的工作。
3、2022年11月底,各重点学科所在学院负责进行重点学科自评检查,并于11月30日前提交自查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,同时提交各级带头人年度考核表。
4、12月初,科研处组织对各校级重点学科自查情况进行审核,并对各级带头人进行年度考核。
5、综合考虑学校工作统筹安排等诸多因素,重点学科及学科带头人、学术(后备)带头人2022年度检查与考核成果时间段为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;2023年度检查与考核时间为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;2024年上半年进行重点学科终期验收和学科带头人、学术(后备)带头人聘期考核,重点学科终期验收和学科带头人、学术(后备)带头人聘期考核成果时间段为2021年7月1日到2024年6月30日。
科研处
2022年5月19日